恒丰纸业:关于新增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23-021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行情况
2023 年 10 月 29日,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十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表决此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3、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徐祥、李迎春、施长君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符合交易双方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我们认为,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前次) 预计金额不含税 (万元) | 上年(前次) 实际发生金额不含税 (万元)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材料 | 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 | 2200 | 1614 | |
向关联人销售材料 | 20 | 0.4 | ||
向关联人销售能源和动力 | 5 | 0.7 | ||
提供给关联人的劳务(检测) | 60 | 7.5 | ||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10 | 10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安保、绿化等) | - | - | ||
委托关联人加工纤维 | - | - | ||
委托关联人采购、销售代理费 | - | - | ||
合计: | 2295 | 1632.6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为提高运行效率,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内与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元汉麻”)新增的关联交易业务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本年度2023年11-12月份预计新增金额不超过3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三百万元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具体内容如下:
关联交易类
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不含税 (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1-9月份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不含税 (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安保、绿化等) | 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 | 30 | 2.48 | - | - | - | 预计新增业务 |
委托关联人加工纤维 | 170 | 126.86 | - | - | - | 预计新增业务 | |
委托关联人采购、销售代理费 | 100 | 25.38 | - | - | - | 预计新增业务 | |
合计: | 300 | - | -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11号 |
法定代表人 | 徐祥 |
注册资本 | 4,25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9年1月3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1090MA1BEGRK4Q |
经营范围 | 工业大麻(汉麻)的良种繁育、种植、加工、销售;麻类种植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批发、零售不带分装的包装种子;汉麻籽深加工、秆芯新材料制备及生物活性成分检测分析;化妆品、食品、保健品、药品、新材料的生产加工及销售;汉麻花、叶加工及销售;水稻种植、加工、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玉米种植及销售;谷物、豆及薯类,面制品及食用油,果品、蔬菜,肉、禽、蛋、奶及水产品的销售;从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汉麻功能产品、复合材料及加工技术设备的开发经营;经济信息咨 |
询(不含投资理财咨询)。
询(不含投资理财咨询)。 | ||
主要股东 | 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0%、深圳赢云汉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40% | |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万元)经审计 | 2023年9月30日财务状况 (万元) |
资产总额 | 4666.47 | 3894.63 |
负债总额 | 6427.09 | 5751.21 |
净资产 | -1760.62 | -1856.57 |
资产负债率 | 137.72% | 147.67% |
营业收入 | 2915.41 | 1966.86 |
净利润 | -1322.99 | -95.95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鉴于恒元汉麻为公司控股股东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界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人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财务状况相比2022年有所好转,前期同类关联交易都顺利执行完成,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人恒元汉麻向公司提供纤维加工、安保、环境维护养护、麻原料采购及麻浆销售代理等业务活动,相关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以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行业之可比当地市场价格及推定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新增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持续性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合理的成本获得经营业务所需的服务,且相关交易风险可控。由于,此类交易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公司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