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联合:关于对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证公监函〔2023〕0112号
关于对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
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国旅联合,A股证券代码:600358;
石磊,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经查明,2021年4月19日,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称,根据北京粉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粉丝科技)目前现状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粉丝科技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调整。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2020年一季报中,调减总资产57,654,547.85元,调增归母净资产2,068,281.45元,调减营业收入793,048.50元,调增归母净利润2,068,281.45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11.21%、0.87%、0.80%、35.26%;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调减总资产50,957,539.57元,调增归母净资产2,213,387.12元,
调减营业收入12,290,446.22元,调增归母净利润2,213,387.12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10.19%、0.94%、5.69%、47.60%;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调减总资产49,950,351.66元,调增归母净资产3,373,706.68元,调减营业收入12,117,863.48元,调增归母净利润3,373,706.68元,分别占更正后金额的8.47%、1.39%、3.03%、
10.70%。
综上,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关注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财务数据进行客观、谨慎地核算并披露。公司前期部分会计核算和会计处理存在差错,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其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2.5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财务总监石磊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主要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石磊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
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我部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监高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