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联合: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依法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2,288.56万元,营业利润-144.37万元,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437.81万元。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董事,故与会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线中视”)因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向公司提出借款申请。公司为支持新线中视业务发展,拟向新线中视提供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额度包括2024年新增借款及原有借款续期,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5.5%/年,少数股东樟树市毅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卢郁炜分别按照债务总额13.2525%、0.817%的比例,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何新跃、李颖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