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联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自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次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4)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未披露的诉讼金额(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等)合计人民币1,775.37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57 %。现集中披露相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 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被告;申请人、被申请人等。
? 对上市公司利润的影响: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执行完毕,部分案件尚未作出判决或裁决,目前无法判断相关尚未判决或裁决或尚未执行完毕的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自前次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04)至本公告日,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共计10笔,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为1,775.3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7%。现集中披露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本次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7月31日累计诉讼(仲裁)金额为1,775.37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349.33万元,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1,426.04万元。
上述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序号 | 案号编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第三人 | 案由 | 涉及金额 (万元) | 涉诉时间 | 受理法院 | 案件阶段 |
1 | (2024)沪0151民初4189号 | 胡啟鸿 | 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上海翃韵信息科技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1,109 | 2024年4月 |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 | 一审裁定撤诉 |
2 | (2024)赣0113民初 10590 号 | 江西省九州保税科技有限公司 | 共青城正清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万彬、卢冬强、陶秋平 | - | 合同纠纷 | 316.47 | 2024年6月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3 | (2024)赣0113民初3635号 | 共青城正清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江西省旅游集团九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海际购进出口有限公司 | - | 合同纠纷 | 181.34 | 2024年3月 |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 | 一审已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
其他单笔在100万元以下的小额主动诉讼、仲裁案件(合计) | 32.86 | - | - | - | |||||
其他单笔在100万元以下的小额被动诉讼、仲裁案件(合计) | 135.70 | - | - | - | |||||
合计 | 1,775.37 | - | - | - |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