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旅联合: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10-29  国旅联合(60035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国旅联合 公告编号:2024-临061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新线中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线中视”)、江西国贵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贵文旅”)。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3,400万

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江西新线中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900万元(含本次担保)、为国贵文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江西新线中视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公司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赣州银行南昌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新线中视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9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新线中视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南昌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新线中视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公司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南昌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控股孙公司国贵文旅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8日、2024年5月24日召开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计划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6,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 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19)。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基本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担保预计有效期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期净资产比例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国旅联合江西新线中视85.93%71.96%3,0002,90022.17%不超过3年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国旅联合国贵文旅100%58.63%05003.82%不超过3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西新线中视

1、基本信息

名称江西新线中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琳瑛
注册资本24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6月9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昌南工业园区昌南园五路5号1号楼5037室(江西昌南工业园内)
统一信用代码91360104MA398FXA7B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办公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广告设计、代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版权代理,广告发布,传统香料制品经营,刀剑工艺品制造,刀剑工艺品销售,竹制品销售,服装制造,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2、主要财务情况

项目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万元)截止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万元)
资产总额10,368.797,983.44
负债总额7,321.715,745.07
净资产3,047.082,238.37
营业收入14,902.763,139.37
利润总额57.11-802.44
净利润42.16-808.71

3、与本公司关系:被担保人江西新线中视是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持有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85.9305%股权,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持有江西新线中视100%股权。

(二)国贵文旅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情况

项目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万元)截止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万元)
资产总额3,982.463,240.21
负债总额2,153.841,899.67
净资产1,828.621,340.54
营业收入1,828.62627.68

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日用陶瓷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日用陶瓷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名称

名称江西国贵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良健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4月2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白鹤湖农业生态科技园
统一信用代码91360681MA3ABWG51U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旅游业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港口经营,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餐饮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游乐园服务,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养老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规划设计管理,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利润总额-220.54-494.88
净利润-276.62-488.08

3、与本公司关系:被担保人国贵文旅是公司全资控股孙公司,公司持有江西国旅联合文化旅游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西国旅联合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持有国贵文旅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江西新线中视向赣州银行南昌分行借款

1、借款主体:江西新线中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最高借款本金不超过9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和其他应付费用

5、担保条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少数股东樟树市毅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卢郁炜分别按照债务总额13.2525%、0.817%的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二)江西新线中视向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借款

1、借款主体:江西新线中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最高借款本金不超过1,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担保条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少数股东樟树市毅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卢郁炜分别按照债务总额13.2525%、0.817%的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三)江西新线中视向兴业银行南昌分行借款

1、借款主体:江西新线中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最高借款本金不超过1,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担保条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少数股东樟树市毅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卢郁炜分别按照债务总额13.2525%、0.817%的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四)国贵文旅向光大银行南昌分行借款

1、借款主体:江西国贵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担保金额:最高借款本金不超过5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5、担保条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根据银行要求提供保证担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其本次所借资金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对其保持良好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本次提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此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公司目前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同比例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且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03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03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19%,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