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开发: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能集团”)(历史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为南能集团提供担保金额为19,957.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804.31万元。
?反担保情况:公司与贷款银行签署担保协议时,均与南能集团签署《信用反担保合同》。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南能集团提供1.5亿元银行贷款担保额度,且南能集团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在上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限额,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署了《国家开发银行保证合同》,为南能集团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提供7,27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公司与南能集团签署《信用反担保合同》。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南能集团提供3亿元银行贷款担保额度,且南能集团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在上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限额,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南能集团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60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公司与南能集团签署信用反担保合同。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署了《国家开发银行保证合同》,为南能集团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82.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公司与南能集团签署信用反担保合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南能集团提供的上述贷款担保余额为10,804.31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历史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新疆阿拉尔市幸福路南406号
法定代表人:张强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火力、水力发电;煤炭生产及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热力生产及销售;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内陆水域养殖;线路安装;电器件购销;供热及其管道设计、维修、调试、安装;房屋租赁;蒸汽销售;炉灰、炉渣销售;建筑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南能集团资产总额548,283.82万元,负债总额397,990.13万元,净资产150,293.69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3,212.29万元,实现净利润4,751.57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南能集团资产总额623,105.82万元,负债总额403,644.91万元,净资产219,460.91万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49,594.29万元,实现净利润3,608.8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经公司核实,南能集团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804.31万元,其中本公司对南能集团担保余额为10804.31万元,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6.33%。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