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微: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子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4-018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子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360 | ST华微 | 2024/5/15 |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9: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子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东军先生、于胜东先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参选,同时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的临时提案函,提名关大乐先生、孟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着提高会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的角度,公司董事会拟将相关事项作为临时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上海鹏盛持有公司股份214,326,656股,占公司总股本22.32%,其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以增加临时提案方式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综上所述,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第15项提案“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的第1项子议案“关于选举赵东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第2项子议案“关于选举于胜东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增加第15项提案“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的第1项子议案“关于选举关大乐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第2项子议案“关于选举孟鹤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24年4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
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5 | 审议《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提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有关贷款协议》的议案 | √ |
6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7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 √ |
8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
9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10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11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12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 √ |
13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14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15.00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 应选董事(3)人 |
15.01 | 关于选举关大乐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15.02 | 关于选举孟鹤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15.03 | 关于选举赵连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16.00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 应选独立董事(2)人 |
16.01 | 关于选举杨东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6.02 | 关于选举孙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7.00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 | 应选监事(2)人 |
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7.01 | 关于选举禹彤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 √ |
17.02 | 关于选举曹锦彭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 √ |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4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5 | 审议《公司202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提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有关贷款协议》的议案 | |||
6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7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 |||
8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9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10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11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12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 |||
13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14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15.00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 |
15.01 | 关于选举关大乐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
15.02 | 关于选举孟鹤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
15.03 | 关于选举赵连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
16.00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 |
16.01 | 关于选举杨东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6.02 | 关于选举孙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7.00 | 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7.01 | 关于选举禹彤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 |
17.02 | 关于选举曹锦彭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