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15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5日以送达、发送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与会董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4名,公司董事长夏增文先生因身体原因未出席,由董事赵东军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豁免《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和会议材料提交时间的要求限制,同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对提交会议的相关议案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正在就前期监管函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组织回复,本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公司慎重考虑并研究决定,取消原定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此次取消召开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安排情况,另行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