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于馥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于馥铭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公司董事长于胜东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于馥铭先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履行职责,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于馥铭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于胜东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于胜东先生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于胜东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做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5日
附件:于馥铭先生个人简历
于馥铭:男,1997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2019年入职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至今,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从事公司的证券事务管理、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维护等工作。2023年11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于馥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所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