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05  江西铜业(60036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362 证券简称:江西铜业 公告编号:2024-001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昌东大道7666号江铜国际广场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3
其中:A股股东人数1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92,201,767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69,439,61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422,762,15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14.21427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2.0053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12.20893

公司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但由于本次股东大会3项议案均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因此其持有的1,205,438,910股回避表决。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郑高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8人,高建民先生、梁青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李思先生因公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涂东阳及部分高管的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综合供

应及服务合同Ⅰ>及其项下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9,436,81499.99592,8000.004100.0000
H股422,730,15299.99240032,0000.0076
普通股合计:492,166,96699.99942,8000.000632,000

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72条,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2、 议案名称:《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综合供

应及服务合同Ⅱ>及其项下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9,436,81499.99592,8000.004100.0000
H股422,730,15399.99240032,0000.0076
普通股合计:492,166,96799.99942,8000.000632,000

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72条,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3、 议案名称:《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使

用权租赁协议>及其项下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69,436,81499.99592,8000.004100.0000
H股422,730,15299.99240032,0000.0076
普通股合计:492,166,96699.99942,8000.000632,000

根据《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72条,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Ⅰ>及其项下交易的议案》69,436,81499.99592,8000.004100.0000
2《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综合供应及服务合同Ⅱ>及其项下交易的议案》69,436,81499.99592,8000.004100.0000
3《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及其项下交易的议案》69,436,81499.99592,8000.0041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2、3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同时也是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最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侯志伟、王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