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取得批复的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取得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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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集团)来函,江铜集团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603号),同意江铜集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0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有效期为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在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将以江铜集团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江铜集团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及市场状况确定最终发行方案。
截至2024年4月23日,江铜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513,936,110股(其中A股1,205,479,110股,H股308,45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72%。
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后续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