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关于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6  联创光电(600363)公司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高度自信、对公司效益快速提升企业高速发展的坚定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A股股份,以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从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4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005)。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87,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191%,购买的最高价为23.02元/股、最低价为22.6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89,955.0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后续事宜

公司将持续评估、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的相关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将“以投资者为本”理念落到实处,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二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