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4-02  联创光电(600363)公司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2/5,由董事长曾智斌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3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7.73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829%
累计已回购金额999.7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2.64元/股~28.44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从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4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2024-00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2,2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378%,成交最高价为28.44元/股,最低价为27.97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4,861,158.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7,3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0829%,成交最高价为28.44元/股,最低价为22.64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9,997,780.0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评估、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的相关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将“以投资者为本”理念落到实处,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