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8月5日召开,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收购参股公司江西联创光电超导应用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收购参股公司江西联创光电超导应用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有助于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和整体长远发展战略规划。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明坤、朱日宏、黄瑞
二〇二四年八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