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关于收购股权相关事项的进展与风险提示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股权相关事项的进展与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增资及收购少部分股权的交易方式实现对江西联创光电超导应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并表,交易披露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在回函过程中发现,标的公司2023年财务数据与主要客户宁夏旭樱母公司盈谷股份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差异,主要是:
1、2023年度盈谷股份对标的公司预付款项金额为2,500万元,而标的公司预收款项科目未显示该笔款项;2、标的公司2023年度对宁夏旭樱实现7,539.82万元销售收入,但盈谷股份2023年年报未将标的公司列入其前五大供应商名单。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编号:2024-063)。
目前,公司已通知标的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尽快反馈核查结果。据标的公司反馈,标的公司及相关方正在就相关问题进行核查,核查清楚后将及时向公司反馈,公司将在收到反馈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核查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核查清楚并披露前暂缓推进交易,交易后续是否推进以及推进具体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