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通葡: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继续司法冻结的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继续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前期冻结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省吉祥嘉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43,093,236股到期,本次为对上述股份的继续冻结。
近日,根据收到的相关通知(2023司冻0925-1号、(2023)辽02执205号),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省吉祥嘉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43,093,2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8%)被继续冻结。本次冻结为2020年10月,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省吉祥嘉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43,093,236股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到期后的继续冻结。
2020年10月的相关冻结,公司已经进行了信息披露,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披露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和2020年10月14日披露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冻结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起始日 | 冻结到期日 | 冻结机关 | 冻结原因 |
吉林省吉祥嘉德投资有限公司 | 43093236 | 100% | 10.08% | 否 | 2023-9-25 | 2026-9-24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债权追偿纠纷 |
本次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吉林省吉祥嘉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43,093,236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指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等),冻结期限为36个月,冻结起始日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6年9月24日。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吉林省吉祥嘉德投资有限公司 | 43,093,236 | 10.08% | 43,093,236 | 100% | 10.08% |
合计 | 43,093,236 | 10.08% | 43,093,236 | 100% | 10.08% |
吉林省吉祥嘉德投资有限公司前期已存在因为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导致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及被轮候冻结的情况,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9、2020-050、2021-059)。
三、 其他说明
1、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被继续司法冻结事项,目前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强化内部控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公司治理的稳定。
2、截至目前,吉林省吉祥嘉德投资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票没有被作为执行标的处于司法拍卖流程中。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