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通葡: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玉华女士主持,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