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3-041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银行理财产品、券商资管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
? 投资金额:人民币61,999.8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配置低风险、中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以及货币基金、国债或国债逆回购产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影响而引起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二)、 投资金额
本次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61,999.80万元。
(三)、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 投资方式
受托方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金额(万元)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 产品期限 | 收益类型 | 结构化安排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光银现金A | 11,000.00 | 2.38% | / | 无固定期限 | 浮动收益型 | 无 | 否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阳光碧机构盈 | 23,500.00 | 2.44% | / | 无固定期限 | 浮动收益型 | 无 | 否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招银理财招赢朝招金多元积极型现金管理类理财计划 | 5,500.00 | 1.99% | / | 无固定期限 | 浮动收益型 | 无 | 否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券商资管产品 | 华安证券季季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5,000.00 | 4.70% | 57.95 | 2023/8/2-2023/10/31 | 浮动收益型 | 无 | 否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银行理财产品 | 宁银理财宁欣固定收益类一年定期开放式理财1号 | 6,000.00 | 3.95-4.25% | 239.34 | 2022/4/26-2023/4/25 | 浮动收益型 | 无 | 否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 | 单位结构性存款231967 | 5,000.00 | 1%-3.05% | 38.44 | 2023/7/19-2023/10/19 | 浮动收益型 | 无 | 否 |
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国债逆回购 | 4天期国债逆回购 | 5,999.80 | 5.83% | 3.83 | 2023/6/29-2023/7/3 | 浮动收益型 | 无 | 否 |
合计 | 61,999.80 |
(五)、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1、光银现金A
产品名称 | 光银现金A |
产品代码 | EB4395 |
投资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收益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产品类型 | 银行理财产品 |
购买金额 | 11000万 |
起息日 | 本产品在开放时段申购的下一个交易所工作日起息 |
到期日 | 长期,可在每一个交易所工作日进行赎回 |
持有天数 | 首次开放日后的每一个交易所交易日开放申购及赎回 |
预期年收益率 | 最近一期七日年化收益率2.38% |
收益计算方式 | 本产品采用 1.00 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分红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日每万份产品净收益=当日产品净收益/当日产品份额总额×10000 |
杠杆率 | 本产品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20% |
投资范围 | 本产品投资于法律法规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1.现金;2. 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3.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4. 以上述资产为投资标的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资产管理产品,以及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
2、阳光碧机构盈
产品名称 | 阳光碧机构盈 |
产品代码 | EB1669 |
投资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收益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产品类型 | 银行理财产品 |
购买金额 | 23500万 |
起息日 | 本产品在开放时段申购的下一个交易所工作日起息 |
到期日 | 长期,可在每一个交易所工作日进行赎回 |
持有天数 | 首次开放日后的每一个交易所交易日开放申购及赎回 |
预期年收益率 | 最新一期年化收益率2.44% |
收益计算方式 | 本产品采用 1.00 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分红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日每万份产品净收益=当日产品净收益/当日产品份额总额×10000 |
杠杆率 | .本产品总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20% |
投资范围 | 本产品投资于法律法规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1.现金;2. 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3.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4. 以上述资产为投资标的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资产管理产品,以及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
3、招银理财招赢朝招金多元积极型现金管理类理财计划
产品名称 | 招银理财招赢朝招金多元积极型现金管理类理财计划 |
产品代码 | 7008 |
投资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收益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产品类型 | 银行理财产品 |
购买金额 | 5500万 |
起息日 | 本产品在开放时段申购的下一个交易所工作日起息 |
到期日 | 长期,可在每一个交易所工作日进行赎回 |
持有天数 | 首次开放日后的每一个交易所交易日可进行申购及赎回,投资人可在每个开放赎回日的9:30至15:30申请赎回产品份额 |
预期年收益率 | 最近一期七日年化收益率1.99% |
收益计算方式 | 理财计划每万份收益=当日该理财计划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理财计划份额总额×10000 |
杠杆率 | 本理财产品的杠杆水平不得超过120% |
投资范围 | 本理财计划理财资金可直接或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间接投资于以下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 包括但不限于 1、现金; 2、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含 397 天)的债券(包括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 4、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5、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金融资产等。 |
4、华安证券季季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名称 | 华安证券季季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产品代码 | BB8001 |
投资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收益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产品类型 | 券商理财产品 |
购买金额 | 5000万 |
起息日 | 2023年8月2日 |
到期日 | 2023年10月31日 |
持有天数 | 90 |
预期年收益率 | 4.70% |
收益计算方式 | 年化收益率=[(业绩报酬计提日的份额累计净值-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日的份额累计净值)/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日的份额净值]*365/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日到本次业绩报酬计提日的天数*100% |
杠杆率 | 参与债券正回购金额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100% |
投资范围 | 投资范围: (1)本集合计划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各类金融债(含次 级 |
债、混合资本债)、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可转债、可交换债、债券型基金、分级基金优先级、资产证券化产品、现 金、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货币市场基金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集合计划投资的其 他固定收益类产品,可参与债券正回购。投资信用类债券,主体评级(或债项) 必须在AA(含)以上;
(2)本集合计划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底层资产非产品, 底层资产
相对分散,现金流稳定,现金流归集路径清晰;本集合计划投资资产证 券化产品,仅限于投资优先级,且投资评级为AA(含)以上的份额;本集合计划 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品种挂牌场所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
(3)本 集合计划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可转债与可交换债转
股;
(4)投资者在此 同意并授权管理人可以将计划的资产投资于管理人
及与管理人有关联方关系的 公司发行的证券。
5、宁欣固定收益类一年定期开放式理财1号
产品名称 | 宁欣固定收益类一年定期开放式理财1号 |
产品代码 | ZK203101 |
投资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收益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产品类型 | 银行理财产品 |
购买金额 | 6000万 |
起息日 | 2022年4月26日 |
到期日 | 2023年4月25日 |
持有天数 | 365 |
预期年收益率 | 3.95-4.25% |
收益计算方式 | 委托人每笔资金期间年化收益率=[(委托人每笔资金本次业绩报酬计提日的累计单位净值-委托人每笔资金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的业绩报酬计提日的累计单位净值)/委托人每笔资金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的业绩报酬计提日的单位净值]*365/委托人每笔资金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的业绩报酬计提日至本次业绩报酬计提日的期间*100%。 |
杠杆率 | 本产品的杠杆率不超过140% |
投资范围 |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 一是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 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质押式和买断式债券回购、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和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等;二是权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票、ETF、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等;三是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工具等。以及通过其他具有专业投资能力和资质的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所投资的前述资产。 |
6、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31967
产品名称 | 单位结构性存款231967 |
产品类型 | 结构性存款 |
产品起始日 | 2023年7月19日 |
产品期限(日) | 92 |
产品到期日 | 2023年10月19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1%-3.05% |
7、4天期国债逆回购
产品名称 | 4天期国债逆回购 |
产品类型 | 国债逆回购 |
产品起始日 | 2023年6月29日 |
产品期限(日) | 4 |
产品到期日 | 2023年7月3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5.83% |
(六)、 投资期限
定期理财产品为一年以内;活期理财产品无固定期限。
二、审议程序
1、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规定如下:
(1)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2)委托理财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委托理财产品类型:1、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与债券;2、购买信托机构发行的信托计划产品;3、购买证券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4、投资国债、国债逆回购与企业债券;5、基金类。
(4)委托理财项目期限:定期理财产品为一年以内;活期理财产品无固定期限。
2、上述董事会决议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为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收益风险:部分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产品,受托方保障存款本金,但不保证具体收益率,由此带来的收益不确定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2、流动性风险:本产品存续期间,公司不得提前支取,可能导致公司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
3、政策风险: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产品造成影响。
(二)、 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建立了理财产品购买审批和执行程序,可有效保障和规范理财产品购买行为,确保理财资金安全。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 | 9,694,262,592.62 | 9,787,821,893.53 |
负债总额 | 3,559,740,691.40 | 3,615,724,783.06 |
净资产 | 6,134,521,901.22 | 6,172,097,110.47 |
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5,147,529.95 | -17,231,020.29 |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以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是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开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