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对宁波市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文件获悉,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宁波韵升磁体元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磁体元件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2333101418、GR202333102259。本次系公司及磁体元件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2023年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备案不影响公司2023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