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13  宁波韵升(600366)公司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7.3亿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7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2,854,330股的登记手续,发行价格为10.1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4,999,992.8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413,070.0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32,586,922.73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02,854,33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929,732,592.7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22)0015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2、投资产品品种

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流通股票、期货、期权、外汇等金融衍生工具或者进行其他形式的高风险投资。

3、购买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3亿元,即在1年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3亿元。

4、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5、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7、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受货币政策、汇率变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风险。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使用本次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公司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将资金安全性放在第一位,谨慎决策,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收益较高的理财产品。

(2)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三、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7.3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承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和降低财务支出,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经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司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宁波韵升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