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后,以现场口头和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全体监事一致推举潘永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潘永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