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编号:2026—046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23 日召开了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安永华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天衡”)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为天衡所,综合考虑公 司的发展方向和实际管理需求等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拟聘用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项 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更换事 项并表示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 年9 月成立,2012 年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 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01-12 室。截至2025 年 末拥有合伙人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
截至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 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逾550 人。安永华明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 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 亿元。2024 年度A 股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 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 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1 次、纪律处分0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 次、行政处罚2 次、监督管理措施4 次、自律监管措施2 次、行业惩戒1 次和纪律处分0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 次,不 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 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 拟任2026 年度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蓝锦芳先生,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于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拟于2026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2 家,涉及的行业包括汽 车零部件和房地产。
2) 拟任2026 年度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许石女士,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于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拟于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零售和支付 行业。
3) 拟任2026 年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胜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三年未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 内控审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 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审计服务需 投入的审计人员数量和工作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根据业务工作量与安永华明协商确 定2026 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以及签订2026 年 度审计服务业务约定书。
二、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25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天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 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
司对天衡及其工作团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应尽职责, 并提供良好服务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二)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于2026 年6 月15 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H 股发行上市的申请,综合考虑公 司的发展方向和实际管理需求等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拟聘用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更换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项 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更换事 项并表示无异议。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2026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更换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 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 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配合工作。
三、拟更换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 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2026 年6 月23 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6 月23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6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