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发展: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13  红星发展(600367)公司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393号)(下称《落实函》),具体需要落实问题为:

本次募投项目“收购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75%股权”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结果,其中将账外20项专利技术纳入评估范围,主要为生产氢氧化钡、硝酸钡和超细硫酸钡的专利技术,根据收入分成方法进行评估,评估值为1,990.21万元。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上述账外20项专利技术的具体内容、形成过程、权属情况、评估过程及依据,本次评估增值是否合理、审慎,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落实函》的要求,对《落实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上交所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收到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注册。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