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发展:关于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
票审核意见的通知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所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召开审核会议对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一、审核意见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落实问题
本次募投项目“收购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75%股权”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结果,其中将账外20项专利技术纳入评估范围,主要为生产氢氧化钡、硝酸钡和超细硫酸钡的专利技术,根据收入分成方法进行评估,评估值为1,990.21万元。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上述账外20项专利技术的具体内容、形成过程、权属情况、评估过程及依据,本次评估增值是否合理、审慎,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本所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并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请你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临时公告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