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发展: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议程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4:30地点: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街道,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运管中心A栋304会议室。主持人:万洋董事长
| 时间 | 议程 | |
| 14:00 | 股东登记,会议签到 | |
| 14:30~16:30 | 宣布开始,介绍股东和股东代表,宣读股东出席统计结果,介绍参会人员 | |
| 一 | 宣读会议注意事项 | |
| 二 | 宣读、介绍议案内容,审议议案 | |
| 三 | 推选计票人、监票人,填写表决票,投票 | |
| 四 | 宣布各项议案表决结果 | |
| 五 | 宣读股东会决议 | |
| 六 | 律师宣读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 七 | 宣布会议结束 | |
| 参会相关人员签署股东会会议记录、决议等相关文件 | ||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1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目录
议案一: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 4
议案二: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 5
议案三: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 6
议案四: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7
议案五: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0
议案六:关于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 11
议案七: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 12
议案八: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总金额 ...... 14
议案九: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 15
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 21
议案十一: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26
议案十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 ...... 27
议案一:
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您好。《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至第七节部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已于2026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谢谢。
议案二: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忠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按时召集和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做了回顾和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红星发展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子军)》《红星发展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咏梅)》《红星发展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马敬环)》。
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谢谢。
议案三: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您好。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已于2026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谢谢。
议案四:
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您好。
一、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单位:万元
| 科目 | 2025年 | 2024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 营业收入 | 213,513.75 | 219,717.55 | -2.82 |
| 利润总额 | 13,979.13 | 11,693.52 | 19.5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282.97 | 8,908.12 | 4.21 |
| 每股收益(元) | 0.27 | 0.26 | 3.8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628.54 | 20,539.51 | -9.30 |
| 总资产 | 329,720.64 | 316,182.60 | 4.2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45,857.23 | 239,412.24 | 2.69 |
| 每股净资产(元) | 7.21 | 7.02 | 2.71 |
二、主要产品产量指标完成情况
单位:吨
| 主要产品 | 2025年实际生产量 | 2025年预算产量 | 预算完成比例(%) |
| 碳酸钡 | 206,524 | 249,090 | 82.91 |
| 碳酸锶 | 28,373 | 26,800 | 105.87 |
| 电解二氧化锰 | 12,053 | 14,000 | 86.09 |
| 硫酸钡 | 37,948 | 56,845 | 66.76 |
| 氢氧化钡 | 22,953 | 23,935 | 95.90 |
| 高纯钡盐 | 27,880 | 18,835 | 148.02 |
| 硫黄 | 38,206 | 39,057 | 97.82 |
| 硫脲 | 7,221 | 8,360 | 86.38 |
三、本期业绩增加的主要因素
1、2025年度,主要原材料煤炭采购成本下降,公司狠抓内部降本增效工作,主要产品碳酸钡、氢氧化钡、碳酸锶及硫脲成本下降,增加了公司利润。
2、公司碳酸锶、硫酸钡、硫黄等产品根据同行产销存及下游需求等情况,适时调整销售价格,销售价格同比增加,增加了公司利润。
3、公司加大高附加值产品销售力度,高纯钡产品销售量增加,增加了公司利润。
四、影响利润增减的主要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同比增加2,286万元。
影响利润变动的主要因素有:因产品销售价格因素影响增加利润7,472万元,主要是公司受主要市场供需关系影响,主要产品碳酸锶、硫酸钡、硫黄等产品的销售价格同比增加所致;因产品销售成本因素影响增加利润3,113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煤炭采购成本下降,公司狠抓内部降本增效工作,主要产品碳酸钡、碳酸锶、氢氧化钡、氯化钡及硫脲成本下降所致;管理费用增加影响减少利润1,935万元;财务费用增加影响减少利润755万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影响减少利润3,242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大足红蝶、大龙锰业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同比增加所致;信用减值准备本期计提增加影响减少利润264万元,主要是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同比增加所致;因其他因素影响减少利润2,103万元,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致。
五、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股权结构情况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47,894,30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控股股东红
星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即在2026年11月2日可上市流通,共19,157,720股;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发行对象的28,736,582股限售股已在2024年5月6日上市流通。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341,130,902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21,973,182股,限售流通股19,157,720股。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谢谢。
议案五: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您好。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41,644,174.31元。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113.0902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411,309.0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3,645,236.0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70%。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红星发展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谢谢。
议案六:
关于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您好。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利润分配,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当期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中期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短期需求和长期发展;(3)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不高于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2、审议程序:在授权范围内,中期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为通过。
3、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谢谢。
议案七: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您好。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2025年度审计情况,确定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公开选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评审情况确定综合排名第一位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成交结果公示并作为拟聘任事务所。因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根据公开选聘结果,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所)为2026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核查并对立信所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立信所及其项目组审计成员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根据其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以及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项目、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选聘项目招标结果,提议续聘立信所作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6年度审计费用拟按照招标成交价格确定为119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8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4.5万元。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红星发展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谢谢。
议案八:
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总金额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您好。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总金额》的议案,公司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独立董事未委托非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全部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红星发展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现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谢谢。
议案九:
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您好。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应付薪酬总额(税前) |
| 张海军 | 董事长(离任) | 0 |
| 高月飞 | 董事(离任) | 0 |
| 仲家骅 | 董事(离任) | 0 |
| 万洋 | 董事、总经理 | 134.8240 |
| 逄馨蕾 | 董事 | 0 |
| 宁汝亮 | 董事 | 0 |
| 李子军 | 独立董事 | 6.3235 |
| 张咏梅 | 独立董事 | 6.3235 |
| 马敬环 | 独立董事 | 6.3235 |
| 陈国强 | 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 | 99.9304 |
| 合计 | / | 253.7249 |
注1:董事长张海军、董事高月飞、仲家骅因工作需要,2026年1月,已经辞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增补逄馨蕾、宁汝亮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
事;经公司第六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增补陈国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注2:以上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上述人员薪酬为在2025年任期内的薪酬金额,同时包含上述人员在2025年发放的2021-2023年任期激励。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影响所致。
二、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逄馨蕾、宁汝亮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中长期激励指公司根据《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暂行办法》,公司与相关人员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以《岗位说明书》为依据,以《岗位聘用协议书》《个人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和《个人任期经营目标责任书》为载体,建立契约关系。根据《岗位聘用协议书》约定聘用岗位职务、期限、经营目标、工作职责、绩效考核、薪酬标准、保密条款等;通过签订《经营目标
责任书》,明确考核期、考核范围、考核内容、考核管理、双方责权等。公司根据《岗位聘用协议书》《个人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和《个人任期经营目标责任书》进行的综合考评,公司与相关人员的每次签订的《岗位聘用协议书》期限为三年。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方案为:每人每年6万人民币(含税),自任期开始起按年度发放。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鉴于年度审计报告于次年4月底前进行审议,故年度绩效薪酬在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后计算发放;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同时担任多个岗位的,根据主要岗位绩效以及相关岗位贡献领取相应薪酬;
5、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薪酬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谢谢。
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您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生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董事会向股东会汇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应付薪酬总额(税前) |
| 刘正涛 | 副总经理 | 140.1809 |
| 耿震 | 副总经理 | 108.5940 |
| 罗建平 | 副总经理 | 79.5109 |
| 贾道峰 | 副总经理 | 82.0540 |
| 高令国 | 财务总监 | 66.9369 |
| 合计 | / | 477.2767 |
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万洋、陈国强薪酬已经确认,在此不再重复统计。以上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上述人员薪酬为在2025年任期内的薪酬金额,同时包含上述人员在2025年发放的2021-2023年任期激励。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影响所致。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其中,绩效薪酬额度占比不低于全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结合区域经济、收入等差异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中长期激励指公司根据《企业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暂行办法》,公司与相关人员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以《岗位说明书》为依据,以《岗位聘用协议书》《个人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和《个人任期经营目标责任书》为载体,建立契约关系。根据《岗位聘用协议书》约定聘用岗位职务、期限、经营目标、工作职责、绩效考核、薪酬标准、保密条款等;通过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明确考核期、考核范围、考核内容、考核管理、双方责权等。公司根据《岗位聘用协议书》《个人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和《个人任期经营目标责任书》进行的综合考评,公司与相关人员的每次签订的《岗位聘用协议书》期限为三年。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鉴于年度审计报告于次年4月底前进行审议,故年度绩效薪酬在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后计算发放;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
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同时担任多个岗位的,根据主要岗位绩效以及相关岗位贡献领取相应薪酬;
5、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无需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
议案十: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您好。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下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下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7、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
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撤回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8)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
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或终止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谢谢。
议案十一: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您好。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资金成本,公司2026年度计划向有关银行申请不超过6.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提供授信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授信期限及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的相关融资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在授信有效期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
谢谢。
议案十二:
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您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是否股东会审议 |
| 12.0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制定) | 制定 | 是 |
| 12.02 | 独立董事制度(2026年修订) | 修订 | 是 |
| 12.0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 修订 | 是 |
| 12.04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 修订 | 是 |
| 12.0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 | 修订 | 是 |
| 12.0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修订) | 修订 | 是 |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红星发展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公告》以及制度全文。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