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交通:2024年半年度报告_摘要

查股网  2024-08-13  五洲交通(600368)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00368 公司简称:五洲交通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五洲交通600368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玉莉李铭森
电话0771-55689180771-5525323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7 层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 115-1 号现代国际大厦 26 层
电子信箱wzjt600368@sohu.comwzjt600368@sohu.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9,335,048,409.329,462,534,616.07-1.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525,258,348.096,304,510,952.553.5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789,655,004.92767,432,545.992.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3,234,289.97346,085,737.672.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4,163,038.61334,885,955.982.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9,113,564.61533,111,066.421.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495.91减少0.42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1940.2795-21.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1940.2795-21.50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41,25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6.45586,755,68600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3.86223,032,98200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未知3.0148,392,622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0533,024,691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436,935,735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中证东方红红利低波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365,753,00000
卢桂英未知0.314,971,99400
郁志明未知0.304,856,44000
陈松娟未知0.274,366,72000
丁小宝未知0.274,279,99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股东中,在本公司知悉范围内,无属同一个实际控制人的股东,第一、二、三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无《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他七名股东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23五洲交通SCP001012383103.IB2023-08-162024-02-032.75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24五洲交通CP001042480052.IB2024-01-232025-01-18150,000,0002.77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报告期末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30.9834.21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10.629.97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