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已预先审阅王伟先生的个人履历及其他相关资料,王伟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王伟先生的个人品行、职业操守、从业经历、业务水平、管理能力等予以认可,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职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管理层人员考核分配结果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管理层人员考核分配结果的议案》,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该事项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管理层人员考核分配结果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黄琳、徐秉晖、付宏恩
2024年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