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房巷:关于“三房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房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3号)核准,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公开发行了2,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三房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50,000万元,期限6年,“三房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4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2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2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该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简称为“三房转债”,证券代码为“11009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三房转债”自2023年7月12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3年7月12日至2029年1月5日,初始转股价格为3.17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调整为3.0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8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20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57元/股),若未来20个交易日内有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将触发“三房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三房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