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房巷:大华核字[2024]0211001243号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4]0211001243号 |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6 |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100039]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第1页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211001243号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房巷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三房巷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三房巷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三房巷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大华核字[2024]0211001243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第2页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三房巷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三房巷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三房巷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三房巷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叶善武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徐从礼 | |||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 第1页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25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2,500万张,每张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6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2,50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已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10,0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49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522,641.51元(不含增值税)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7,477,358.49元。
截至2023年1月1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5,848.85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5,953.04万元;于2023年1月12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89,895.8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90,000.00 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4,411.28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1年第十届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月13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江阴兴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 第2页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江苏兴业塑化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510900042410928 | 2,000,000,000.00 | 6,851,069.12 | 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 32050161616800000105 | 490,000,000.00 | 5,953,003.72 | 活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 | 478078665212 | — | 61,639,790.72 | 活期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 | 10641601040037939 | — | 22,052.32 | 活期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 1103027929200605587 | — | 169,646,932.40 | 活期 |
合计 | 2,490,000,000.00 | 244,112,848.28 |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银行存款利息、手续费、一般户支付发行费用等原因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45,953.04 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实际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 179.25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月 13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0460 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下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专项报告 第3页
属公司拟将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15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9,489.62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拟将不超过 9.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 2023 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90,000.00 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兴业塑化和兴佳新材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 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尚在使用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