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德农: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万向德农: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权益变动方向 | 比例增加√比例减少□ |
|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 49.00% |
|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 50.00% |
|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 |
|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是□否√ |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披露《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三农”)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2500万元~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收到万向三农通知,截止2026年3月30日,万向三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1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43,363,1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0%(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暨增持计划进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2026年4月3日,公司收到万向三农通知,截止2026年4月3日,万向三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92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46,288,9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投资者身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控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 √91330109704789089Q□不适用 |
二、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披露《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万向三农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额2500万元~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收到万向三农通知,截止2026年3月30日,万向三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1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43,363,1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0%(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暨增持计划进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2026年4月3日,公司收到万向三农通知,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3日,万向三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92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146,288,9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 投资者名称 | 变动前股数(万股) | 变动前比例(%) | 变动后股数(万股) | 变动后比例(%)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的 | 资金来源(仅增持 |
| 时间区间 | 填写) | ||||||
|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 |||||||
| 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 | 14,336.3135 | 49.00% | 14,628.8935 | 50.00%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其他:____(请注明) | 2026/03/31-2026/04/03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借款□其他:____(请注明) |
注:本公告表格中数值若出现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控股股东万向三农履行此前已经披露的增持计划,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披露的《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有关规定编制收购报告书及摘要,万向三农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披露《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