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或“汉马科技”)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审查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在充分了解公司终止本次交易背景前提下,针对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终止本次交易及签署有关终止协议的议案获得了我们事前认可。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会议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
3、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基于审慎判断并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与沟通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
2023年9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