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3-12-08  汉马科技(600375)公司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14:00时整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范现军先生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总数,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和公司有关人员。

三、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四、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报告人:董事会秘书周树祥先生)

五、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审议议案文件并进行大会发言。

六、董事会秘书宣读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办法及推选确定计票、监票工作人员。

七、大会进行现场投票表决,监票人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八、暂时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九、复会,监票人员宣读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为充分尊重广大股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特制订如下会议规则:

一、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有关大会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股东必须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大会发言,必须于会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发言登记表”,由大会秘书处按持股数排序依次安排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有的股份数及姓名,并按言简意赅的原则阐述观点和建议。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

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属普通议案,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八、本公司聘请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在大会进行过程当中如有意外情况发生,公司董事会有权作出紧急处理,以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5日

目 录

议案报告1《关于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6

议案报告1

关于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2023年度向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吉利”)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3,172.00万元增加至70,172.00万元,向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物友好”)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120,000.00万元增加至130,000.00万元,向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岛实业”)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250.00万元增加至400.00万元,新增2023年度关联方杭州醇氢绿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醇氢绿动”)并向其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50.00万元,原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476,557.00万元。本次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的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原预计2023年度预计金额调整后2023 年度预计金额2023年前三季度实际发生金额备注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250.00400.00188.77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杭州醇氢绿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原材料050.000主要为采购原材料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53,172.0070,172.0020,959.53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120,000.00130,000.00115,518.66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注:2023年前三季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本次增加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前三季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增加后2023年度预计金额2023年前三季度实际发生金额备注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140,000.0044,182.09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400.00188.77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杭州枫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采购办公用品、劳保用品40.0016.27主要为采购办公用品、劳保用品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2,426.002,402.9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300.00128.63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浙江远程智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1,153.0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杭州醇氢绿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原材料50.00主要为采购原材料
小计144,369.0046,918.66/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451.009.91主要为广宣活动、商务大会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500.00-主要为委托开发新产品
杭州吉利汽车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60.00-信息化服务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45.00-信息化服务
小计1,056.009.91/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130,000.00115,518.66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115,000.0013,637.81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6,549.00865.64主要为销售发动机及零部件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70,172.0020,959.53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浙江联控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联控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100.00-主要为销售发动机及零部件
浙江轩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691.00-主要为销售变速器等汽车零部件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770.00174.97主要为销售变速器等汽车零部件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80.000.74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30.00-主要为销售变速器等汽车零部件
小计323,392.00151,157.35/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3,400.00-受托开发新产品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340.00-受托开发新产品
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3,000.00-受托开发新产品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1,000.00-受托开发新产品
小计7,740.00-/
合计476,557.00198,085.92

注:1、公司在进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系基于当时市场需求,以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进行预计的,但因市场及客户需求变化等影响,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2、2023年前三季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2023年第四季度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将继续发生交易。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同一实控人控制下各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范围内合理调剂使用。

根据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商用车集团”)、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智通”)、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浙江远程智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智芯”)、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商用车研发”)、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醇氢科技”)、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铭岛”)、湖州智芯动

力系统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智芯”)、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骏欧铃”)、海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远程”)、湖州远程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远程”)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25,39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64,66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84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350,20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690.00万元。

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度预计金额备注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30,000.00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800.0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90,000.00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5,200.0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湖州智芯动力系统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30,000.00主要为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5,000.0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浙江远程智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汽车零部件3,250.00主要为采购汽车零部件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410.00主要为采购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原材料
小计164,660.0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1,660.00主要为委托开发新产品、广宣活动、信息服务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180.00主要为委托开发新产品
小计1,840.00/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40,0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160,0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2,98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山西吉利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120,0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3,0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540.00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500.00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14,190.00主要为销售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2,330.00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海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3,0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湖州远程汽车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3,000.00主要为销售商用车及其配套零部件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汽车零部件660.00主要为销售汽车零部件
小计350,200.00/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2,300.00受托开发新产品
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730.00受托开发新产品
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5,560.00受托开发新产品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100.00受托开发新产品
小计8,690.00/
合计525,390.00/

注: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预计的与单一关联方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0.5%且在300.00万元以内的关联交易,以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合并列示。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同一实控人控制下各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范围内合理调剂使用。

二、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其中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拟将2023年度向山西吉利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53,172.00万元增加至70,172.00万元,向万物友好销售产品、商品的预计金额120,000.00万元增加至130,000.00万元,向铭岛实业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250.00万元增加至400.00万元,新增2023年度关联方醇氢绿动并向其采购原材料的预计金额50.00万元,原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476,557.00万元。根据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远程商用车集团、远程智通、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远程智芯、远程商用车研发、醇氢科技、阳光铭岛、湖州智芯、唐骏欧铃、海南远程、湖州远程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25,39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64,66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84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350,20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690.00万元。

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与关联方远程商用车集团、远程智通、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醇氢绿动、远程智芯、远程商用车研发、醇氢科技、阳光铭岛、湖州智芯、唐骏欧铃、海南远程、湖州远程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将在实际业务发生时,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定价原则,参照市场情况协商定价,及时签订具体合同。公司的销售、采购行为并不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受到限制,公司仍可以选择其他客户销售、采购同类产品。

三、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日常关联

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新增2023年度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24)。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