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4-03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26日上午10时整在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利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了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
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专汽”)、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零部件”)、安徽福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马电子”)、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福马”)分别为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是上市公司体系内的核心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及主要经营实体。上述五家子公司近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亏损情况,同时存在对上市公司的大额应收款,并且为上市公司对外融资提供大量担保。上市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口径预计将陷入资不抵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上市公司已于2024年2月23日进入预重整程序,上述五家子公司存在经营状况恶化和债务清偿风险,为整体性化解面
临的债务风险并提高债务风险化解的工作效率,上述五家子公司有必要与上市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程序一并进行协调审理。综上,鉴于华菱汽车、星马专汽、福马零部件、福马电子、芜湖福马已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但尚具备重整价值,上述五家子公司拟向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同时申请对其与公司的重整及预重整程序进行协调审理。
法院能否决定子公司进行预重整,子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与相关各方沟通,并结合公司及五家子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推进效率及重整可行性,积极推进该事项的实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