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一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十名,实参会董事十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成都首开韶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成都首开韶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韶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现主要开发成都市成华区中环云樾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成都韶泰拟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侯支行申请8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2年,公司为其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
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成都韶泰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23-057号)。
(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首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条件变更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北京首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商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北京市丰台区顺八条8号院三区3号楼产权人。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首开商管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支行申请不超过8亿元经营性物业贷款,期限不超过18年,以北京市丰台区顺八条8号院三区3号楼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并以项目应收租金收益权作为质押物。最终贷款合同额为5.5亿元,现已经放款5.5亿元。
现拟在原贷款条件“以北京市丰台区顺八条8号院三区3号楼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并以项目应收租金收益权作为质押物”基础上,公司追加5.5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首开商管申请贷款追加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23-057号)。
(三)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首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首开瑞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申请贷款条件变更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首开商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首开商管进行了存续分立,分立后首开商管继续存续,同时股份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开瑞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商管”)。瑞泰商管现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首开广场项目(北京市朝阳区阜荣街10号)产权方。因分立后各项租赁手续变更仍在办理中,首
开商管现仍为望京首开广场项目租金收取方。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百零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首开瑞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首开商管、瑞泰商管共同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支行申请不超过13亿元经营性物业贷款,期限不超过18年,以北京市朝阳区阜荣街10号4至8层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并以项目应收租金收益权作为质押物。最终贷款合同额为12.5亿元,现已经放款9.29亿元。
现拟在原贷款条件“以北京市朝阳区阜荣街10号4至8层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并以项目应收租金收益权作为质押物”基础上,公司追加12.5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首开商管、瑞泰商管共同申请贷款追加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23-057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