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4-03-02  首开股份(600376)公司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有关情况调查了解,并听取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有关人员的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聘任高士尧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我们就该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经认真考虑,认为公司董事会此次聘任高士尧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命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高士尧女士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能够胜任相应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高士尧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15亿元借款续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就该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控股股东首开集团向公司提供借款事宜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15亿元借款续期的议案》事前予以认可。

二、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岩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张国宏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

2、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获得充足资金以支持生产经营需要。首开集团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拓宽了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为公司提供了资金支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3、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孙茂竹、李大进、秦虹

2024年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