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股份: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起诉并受理。
? 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金额:518,913,798.14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案件尚未开庭,暂时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原告:苏州平泰置业有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平泰”)
被告:金科集团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苏州”)
苏州平泰已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提起诉讼,案由为合同纠纷。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基本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股份”)与金科苏州是苏州平泰股东,双方登记的持股比例为首开股份持股70%,金科苏州持股30%。苏州平泰负责开发苏地2020-WG-43号地块项目。
根据首开股份、金科苏州与苏州平泰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在满足
苏州平泰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资金的前提下,首开股份与金科苏州可以按持股比例自项目公司(苏州平泰)借用盈余资金。在苏州平泰根据经营需要向股东方发出归还资金请求时,双方股东应按时归还借款。苏州平泰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按照协议约定多次向金科苏州发函要求金科苏州归还借款,但金科苏州未履行还款义务。累计欠付苏州平泰借款本金472,379,500元。苏州平泰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起相关诉讼。
(二)诉讼请求
请求判令金科苏州向苏州平泰偿还借款本金及滞纳金合计518,913,798.14元,并承担保全费、律师费等各项损失及本案诉讼费用。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案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受理,尚未审理。
四、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事项外,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且存续的诉讼案件(不含本次案件)涉案总金额59,933.14万元,占公司2023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76%,主要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以及按揭贷款担保纠纷等为主,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事项进展,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起诉状。
2.合作开发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