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开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董事长李岩先生因公务无法现场出席,由公司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经理赵龙节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会董事九名,实参会董事九名,赵龙节先生、张国宏先生现场参会,阮庆革先生、秦虹女士、王艳茹女士以视频方式参会,李岩先生、蒋翔宇先生、屠楚文先生、李大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此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15亿元借款续期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关联董事李岩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张国宏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并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集团”)向公司提供的15
亿元借款续期的议案,同意首开集团向公司提供的15亿元借款,续期1年,续期后利率为不超过4.5%(实际利率为4.3%)。公司对本笔借款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该笔借款将于2025年4月到期。现为支持公司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首开集团拟将该笔借款再次续期1年,续期后利率为不超过3.95%,公司对本笔借款无需提供抵押及担保。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股东首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须回避表决。详见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25-013)。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开茂置业(杭州)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开茂置业(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茂置业”)为公司与上海思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思茂”)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1.5亿元人民币,双方股东持股比例为50%:50%。开茂置业主要开发杭州市上塘单元FG04-R21-02 地块(金茂首开国樾项目)。
为满足项目运营资金需求,开茂置业拟以上塘单元 FG04-R21-02 地块自持住宅项目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申请2.6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期限20年,增信方式为:(1)以杭州市拱墅区国樾湾3幢201室等不动产抵押;(2)公司和上海思茂以持有的开茂置业股权作为质押物;(3)公司和北京方兴亦城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思茂为北京方兴亦城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流动性支持。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开茂置业申请贷款提供股权质押超出了股东大会授权范围,须再行提请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25-014)。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兴和航泰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北京兴和航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和航泰”)为公司与保利(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市新航城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项目公
司,注册资本7.29亿元人民币,各方股东持股比例为40%:40%:20%。兴和航泰主要开发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中心区DX09-0102-0027、004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和悦璞云项目)。
为满足项目运营资金需求,兴和航泰拟以和悦璞云项目向恒丰银行北京分行(或同等条件下的其他银行)申请不超过3.36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增信方式为:以和悦璞云项目现房抵押并由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向恒丰银行北京分行(或同等条件下的其他银行)提供流动性差额补足。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兴和航泰申请贷款提供流动性差额补足没有超出股东大会授权范围,无须再行提请股东会审议。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25-014)。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5-015)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