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沪高速: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宁沪高速(600377)公司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

(三)会议应表决董事12人,会议出席董事12人。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中文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以中英文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jsexpressway.com刊登。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批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第1.2条、第1.8条、第1.10条、第1.12条、第2.2条、

第3.1条、第3.5条、第3.11条、第3.12条、第3.13条、第3.15条 至 第3.17 条、第4.1条、第五章标题、第5.1条 至 第5.7条、第6.1条、第6.2条、 第7.2条、第7.6条、第7.7条 至 第7.13条、第8.3条、第8.5条、第9.2条、第10.2条、第10.3条、第10.5条、第10.6条、第10.9条、第10.10条、第10.14条 至 第

10.17条、第10.20条、第10.22条、第10.23条、第10.25条 至 第10.51条、第

11.2条、第11.3条、第11.8条、第11.9条、第12.3条、第12.5条、第12.8条 至第12.13条、第12.17条、第14.1条、第14.3条、 第15.2条、第15.4条、第16.2条、第16.5条 至 第16.7条、第16.11条、 第17.8至第17.19条、第18.2条、第18.5条、第18.6条、第18.10条、第 19.6条、第19.7条、第19.8条、第20.1条 至 第20.4条、第20.6条 至 第 20.8条、第22.2条 至 第22.6条、第23.1条至 第23.6条、第23.8条、第 23.9条、第23.11条、第24.2条相关內容作出了修订,在 第24.2条后增加3条、第二十六章、第二十七章,《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2.1.3条、第2.1.4条、第2.2.2条、第

3.2条、第3.3条、第3.4条、第4.1.1条、第4.1.3条至第4.1.5条、第4.2.5 条、第4.3.1条、第4.3.2条、第4.3.5条、第4.4.1条、第4.4.2条、第4.5.4 条、第4.6.2条、第4.6.3条、第4.6.5条至第4.6.9条、第4.7.1条、第4.7.3条、第

4.7.4条、第5.1条至第5.5条、第6.2条至第6.4条、第6.8条、第6.9 条相关內容作出修订,在第3.2条后增加1条,在第5.3条后增加2条。

同意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第2.1.12条、第3.3条、第4.1条、第4.4条、第6.1.2条、第6.5.3条相关内容作出修订。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云杉清洁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杉清能公司”)收购三峡新能源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南通公司”)4%股权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云杉清能公司以0元的价格协议收购三峡南通原股东江苏东电新能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所持三峡南通公司4%股权出资额(即人民币7,360

万元的出资额)。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云杉清能公司在三峡南通公司股权比例由20%增至24%,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44,16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并批准《关于本公司梅村服务区部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协议处置的议案》。同意无锡市新吴区政府向本公司征收G312无锡段改扩建工程涉及本公司所属梅村服务区部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并签订回收补偿协议,补偿金额不低于评估价人民币1536.1万元,最终处置金额以经国资委备案的评估价格为准。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