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沪高速: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
(三)会议应表决董事13人,会议出席董事13人。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中文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以中英文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jsexpressway.com刊登。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批准《关于调整委托贷款资金来源及期限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江苏镇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江苏宁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南京瀚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原决议于2024年3月28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批通过)期限由三年调整为不超过三年,资金来源由直接融资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借款执行有效期自原董事会批准日起三年内有效;授权执行董事处理合同签署及资金拨付审批等后续相关事宜。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