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沪高速: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本公司2号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世威先生主持。
(二)会议通知及材料以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会议应到监事5人,会议实际出席监事5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本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公司2024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并没有发现参与本公司2024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委托贷款资金来源及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