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向其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6  昊华科技(60037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昊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51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向其

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资助对象(借款方):晨光科慕氟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科慕”)

● 资助方式: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全资子公司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方,以下简称“中昊晨光”)在前笔股东贷款到期后以自有资金通过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托方,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合营公司晨光科慕(中昊晨光出资金额占比为50%)提供委托贷款业务方式的财务资助。

● 财务资助(委托贷款)金额、期限、利率: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年利率为4.55%。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向其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0.61%;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昊晨光与科慕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慕投资”)按照协议约定分别向合营公司晨光科慕提供同等条件的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股东贷款,双方股东已商定在上述贷款到期后,2023年将继续提供与此项期限和利率相同条件的5,000万元人民币的股东贷款。

鉴于中昊晨光所提供的股东贷款将于近日到期,中昊晨光拟在前笔股东贷款到期后以自有资金通过财务公司向晨光科慕提供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贷款年利率为4.55%。该笔委托贷款用于晨光科慕的日常经营,补充流动资金。

该项财务资助是公司根据协议与晨光科慕另一股东为了保证合营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提供的同等条件股东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构成重大影响,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晨光科慕是一家专注于研究、开发、制造、销售氟橡胶(FKM)生胶和氟橡胶(FKM)预混胶业务的高科技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昊晨光持有其50%的股权,为本公司的重要合营企业。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全资子公司中昊晨光的执行董事、总经理李嘉为晨光科慕的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受托方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

项资质,财务公司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通过财务公司向晨光科慕提供委托贷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向其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胡徐腾先生、杨茂良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 名称:晨光科慕氟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90245698

3. 成立时间:2004年2月19日

4. 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奉贤区上海奉贤化学工业区苍工路1058号

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6. 法定代表人:严程

7.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 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5,00050%
科慕投资(中国)有限公司5,00050%
合计10,000100%

晨光科慕的其他股东为科慕投资,其持有晨光科慕50%的股权,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科慕投资按照出资比例向晨光科慕提供了同等条件的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股东贷款。

10. 晨光科慕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方面均保持独立;截至目前,公司向晨光科慕提供了委托贷款5,000万元,尚未到期,晨光科慕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11. 晨光科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2.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昊晨光持有晨光科慕50%的股权,为本公司的重要合营企业。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全资子公司中昊晨光的执行董事、总经理李嘉为晨光科慕的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晨光科慕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3. 截至2023年6月30日,晨光科慕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2023年6月30日(万元)(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 (万元)
资产总额44,183.1647,284.28
负债总额18,158.9323,363.54
净资产26,024.2323,920.74
项目2023年1-6月(万元) (未经审计)2022年度(万元)
营业收入28,053.1845,520.20
净利润2,036.926,315.01

注:其中2022年度数据经审计。

三、其他关联方情况

1. 名称: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 成立日期:2008年6月4日

3.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3

4. 法定代表人:李福利

5.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6.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 财务公司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稳健,经营状况良好。截至2023年6月30日,财务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2023年6月30日(万元)(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 (万元)
资产总额5,992,600.405,775,340.20
负债总额4,948,470.554,746,622.31
净资产1,044,129.841,028,717.89
项目2022年1-6月(万元) (未经审计)2022年度 (万元)
营业收入68,926.6788,035.91
净利润14,696.7344,702.95

8. 除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外,财务公司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9. 财务公司与昊华科技同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存在关联关

系。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 财务资助方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昊晨光在前笔股东贷款到期后以自有资金通过财务公司向合营公司晨光科慕(出资金额占比为50%)提供委托贷款业务方式的财务资助。

2. 协议签署主体

委托人:中昊晨光

受托人:财务公司

借款人:晨光科慕

3. 贷款金额:5,000万元

4. 贷款期限:1年

5 贷款利率:4.55%

6.资金用途:用于晨光科慕的日常经营,补充流动资金。

7. 生效时间

(1)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

(2)合同自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该项财务资助是公司根据协议与晨光科慕另一股东为了保证合营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提供的同等条件股东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密切关注晨光科慕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董事会意见

在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认为,

该项财务资助是公司根据协议与晨光科慕另一股东为了保证合营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提供的同等条件股东借款,符合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截至目前,晨光科慕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晨光科慕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变化,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董事会同意中昊晨光在前笔股东贷款到期后以自有资金通过财务公司向晨光科慕提供委托贷款业务方式的财务资助,委托贷款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1年,贷款年利率为4.55%。该笔委托贷款用于晨光科慕的日常经营,补充流动资金。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中昊晨光相关人员办理上述贷款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等文件。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在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前,我们对审议的“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中昊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向其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阅,我们认为,该项财务资助为采用委托贷款的方式提供资金,用于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补充流动资金,目的是为了保证合营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3.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合营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方式的财务资助有助于解决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合营公司的生产发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本次贷款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

制,本财务资助符合合法合规性、公允性原则,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61%;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九、上网公告附件

1.昊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昊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报备文件:

1. 昊华科技第第八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决议

2. 昊华科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昊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4. 财务资助协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