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科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华科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等材料已于2024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并短信通知的方式发送给公司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共收回有效表决票4份。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苏赋先生已申请辞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庞小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2月28日
附:庞小琳先生简历
1969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蓝星化学清洗集团工程公司副经理;化工部长沙设计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办副主任、持续改进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南通星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聚甲醛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化工事业部副总裁、党委委员;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添加剂事业部党委书记;圣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部总监。庞小琳先生在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任职,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庞小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