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光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洪涛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330,201,564股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3,868,465.69元(含税)。现金分红数额占2024年半年度未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19%。本次分配不派发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利润分配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授权,分配的条件和标准符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要求。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4-040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光股份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