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独立董事关于本公司控股孙公司丽珠生物增资扩股事宜之独立意见函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公司控股孙公司丽珠生物增资扩股事宜之独立意见函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控股孙公司丽珠生物增资扩股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控股孙公司丽珠生物本次增资主要是为满足其研发项目及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符合本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需求;
2、本次增资对价参考本次交易前丽珠生物最后一轮融资的估值厘定,同时结合丽珠生物2023年1-8月审计报告,并经各方充分磋商后确定,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及合理。
3、公司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审议本次交易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丽珠生物本次增资,并同意丽珠集团以自有资金100,000万元全额认购丽珠生物增资,本公司放弃同比例增资。
独立董事:覃业志、霍静、彭娟、印晓星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