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春天: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
(2)成立日期:成立于1985年,于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室
(5)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6)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7)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6.35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0家(含H股),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 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江波
拥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质。2001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0年10月开始为青海春天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1年度审计报告,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青海春天2020-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剑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0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0年10月开始为青海春天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青海春天2020年、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会锋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9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到2021年度审计报告,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春天、顺利办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2021年度审计报告,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经公司与大信事务所友好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合计110万元,与2022年度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审计工作期间,能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和立场,勤勉尽责,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其审计结果均能客观、公正、公允、反映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维护了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能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认真、严谨地开展有关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2. 独立意见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对本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期间,能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有关审计工作,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该所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以及收取相关的审计费用,并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