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17  广东明珠(600382)公司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立案。

● 上市公司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执行人。

● 涉案金额:

1.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阀门”)与肇庆星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越公司”)等相关方合同纠纷诉讼案:借款本金200,048,683.43元、利息8,870,907.52元及逾期利息(截止至2021年12月27日的借款逾期利息15,203,699.94元,自2021年12月28日起的逾期利息以200,048,683.4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2%计算至借款本息清偿之日止)。

2.广州阀门与广东富兴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兴贸易”)等相关方合同纠纷诉讼案:借款本金554,823,729.80元及截至2021年3月22日的利息36,120,104.16元,并以实欠本金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标准计算自2021年3月23日至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利息等。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州阀门已就与星越公司合同纠纷诉讼案中涉及的借款本金余额203,170,000.00元计提了94,264,000.00元信用减值损失;广州阀门已就与富兴贸易合同纠纷诉讼案中涉及的借款本金余额557,155,296.00元计提了415,115,296.00元信用减值损失。

●风险提示:上述案件均进入执行阶段,由于上述案件的执行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收回相应借款本金、利息等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相关诉讼对公司未来年度利润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发来的函件,告知其与富兴贸易等相关方合同纠纷诉讼案已于近期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2022)粤民终 2648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二审终审审判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6)。

2.2023年5月4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发来的函件,告知其与星越公司等相关方合同纠纷诉讼案已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2023)粤民终 491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二审终审审判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3-028)。

二、案件执行情况

2023年6月16日,公司收到广州阀门发来的函件,告知其与星越公司等相关方合同纠纷诉讼案、与富兴贸易等相关方合同纠纷诉讼案于近期分别收到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粤12执600号、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粤14执284号,经审查,公司申请执行上述两个案件的判决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执行。

三、上述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案件均进入执行阶段,由于上述案件的执行结果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收回相应借款本金、利息等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相关诉讼对公司未来年度利润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