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9,728,044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2.50%,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788,933,815股减少为769,205,771 股。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3年9月18日。
一、股份回购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20日披露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27)。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8月11日期间实施并完成了回购股份计划,共计回购公司股份19,728,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回购最高价格
4.6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3.50元/股,回购均价4.05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80,072,469.35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3)。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1年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9,728,044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占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2.50%,
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788,933,815股减少为769,205,771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7月15日、2023年8月1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5)和《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三、回购股份注销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安排,公司回购的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按照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或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考虑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主营业务发展前景等基础上,为使股价与公司价值匹配,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与公司市场形象,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19,728,044 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四、通知债权人和回购股份注销的办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1日披露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3),通知债权人自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14日申报债权。截止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文件。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公司回购注销的相关申请,注销日为2023年9月18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五、回购股份注销后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88,933,815股减少为
769,205,771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注销前 | 变动数 | 本次注销后 | ||
股份数 (股) | 比例 (%) | 回购注销 | 股份数 (股)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非流通股) | -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流通股) | 788,933,815 | 100 | -19,728,044 | 769,205,771 | 100 |
1、 A 股 | 788,933,815 | 100 | -19,728,044 | 769,205,771 | 100 |
三、股份总数 | 788,933,815 | 100 | -19,728,044 | 769,205,771 | 100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