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5日
至2025年5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
时间:2025年5月15日14点00分地点:广东省兴宁市官汕路99号本公司技术中心大楼二楼会议室议程: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递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二、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
三、董事会秘书宣布股东登记情况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持股情况;宣读表决办法;
四、董事长提请股东审议下列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 |
2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会议同时听取独立董事黄桂莲、周荣、刘庆伟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五、就上述提案进行表决,主持人提请由股东推荐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作为计票、监票人;
六、现场投票;
七、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后上传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
八、主持人宣布休会;
九、下载上市公司信息服务平台汇总的网络与现场投票结果;
十、由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统计结果;
十一、公司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议案1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股东查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议案2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审议。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4年,公司集中主要资源聚焦矿业主业发展,公司持续发扬“团结、务实、拼搏、创新”的企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诚信勤勉、稳健发展”的经营理念,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资源夯实公司主业,围绕2021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制定的2024年度盈利预测目标,紧抓精益化管控,全力拓展砂石销售渠道,积极调整砂石的销售模式,加快推进年产350万吨砂石综合利用生产线项目的满产销售,努力实现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持续提升强化经营管理能力。督促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矿业”)全力以赴推进大顶铁矿露天开采项目基建工程施工工作,2024年12月底已采出新矿,为公司铁精粉生产提供了原材料保证。兼顾经营发展和风险管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明珠矿业整治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打造绿色矿山。公司积极推进“怡景花园”抵债资产的销售和出租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降低损失,密切跟进“鸿贵园”诉讼项目案件的进展情况,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加大“经典名城”、“泰宁华府”、“联康城”和“弘和帝璟”项目判决资产的处置、回收力度,争取最好的执行结果,最大限度降低损失,保护上市公司利益。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积极寻找科技创新领域投资标的,搜寻、筛选、评估、储备符合战略投资的项目,对相关标的公司做出深入分析,努力培育发展公司第二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经营发展。
受明珠矿业尾矿库安全隐患整改导致铁精粉停产、2024年广东省雨季持续时间长、现有露天境界设计范围内的所剩的铁矿石储量不多、采矿和选矿的难度加大、生产成本增加等多重因素影响,导致明珠矿业经营业绩下降。明珠矿业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经营情况如下:
1.铁精粉:本报告期产量49.51万吨,同比下降42.21%;本报告期销量48.72
万吨,同比下降45.20%;本报告期销售单价同比下降了3.48%;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4,076.81万元,同比下降47.10%;本报告期营业成本为12,762.59万元,同比下降33.07%。
2.砂石:本报告期产量241.12万吨,同比上升99.03%;本报告期销量255.28万吨,同比上升170.84%;本报告期销售单价同比下降了14.31%;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8,336.36万元,同比上升132.08%;本报告期营业成本为6,777.33万元,同比上升158.99%。
受明珠矿业铁精粉的产量、销量、销售单价、销售毛利率分别同比下降了
42.21%、45.20%、3.48%和7.85个百分点,加上2024年摊销应收城运股权转让款形成的未确认融资收益同比减少55.94%、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同比增加755.87万元等因素影响,公司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每股收益均同比下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9,862,361.68元,同比减少37%,实现营业利润86,886,330.01元,同比减少
70.49%,实现利润总额51,795,713.72元,同比减少80.22%,实现净利润4,579,557.14元,同比减少97.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07,477.31元,同比减少96.4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406,051.15元,同比减少78.22%,其中,明珠矿业2024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1,345.70万元,2024年度业绩承诺为39,671.24万元,完成率为28.60%。
明珠矿业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共计80,922.65万元,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业绩承诺共计为125,600万元,合计完成率为64.43%。
业绩承诺未能完成的主要原因:
1.业绩承诺期铁精粉的盈利不达预期
①现有露天境界设计范围内的所剩的铁矿石储量不多,采矿和选矿的难度加大;②大顶铁矿露天开采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方案的报批流程复杂、耗时较长、基建期工程建设内容较多、工期紧张未按计划完成;③2024年广东省雨季持续时间长等不可抗力因素;④明珠矿业尾矿库安全隐患整改导致铁精粉停产。因以上因素影响导致业绩承诺期铁精粉的盈利不达预期。
2.业绩承诺期砂石的盈利不达预期
受房地产建筑业需求下滑、基建项目开工减少的影响,明珠矿业的砂石实际
销量及销售价格与盈利预测时砂石预计销量和预计销售价格差异较大,导致业绩承诺期砂石的盈利不达预期。
二、2024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2024年,董事会严格履行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审批决策程序,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其中定期董事会会议3次,临时董事会会议7次,决议事项共37项。会议在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4年2月7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拟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4年3月21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4月23日 |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8.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9.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1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12.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4.关于公司2023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15.关于公司《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16.关于制订公司《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的议案17.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其他应付、预收款项的议案18.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19.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2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21.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22.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2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4.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4年7月15日 |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4.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8月27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 2024年9月3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 2024年10月18日 |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银行授信并由公司提供部分担保的议案2.关于聘用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大顶铁矿露天开采项目基建期施工总承包合同并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 | 2024年11月4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4年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审议决策。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5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5月16日 |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6.关于制定公司《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7.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8.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2024年第一次 | 2024年7 | www.sse.com.cn | 2024年8月1日 |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 |
临时股东大会 | 月31日 | 案;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管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11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 - |
2024年4月12日 |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5.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的议案6.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9.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其他应付款项、预收款项的议案10.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11.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3.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 一致同意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14.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
2024年7月15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建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一致同意将《关于建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4年8月16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4年10月18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8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议案》 | 一致同意将《关于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4年12月31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 一致同意将《关于提名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3.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26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基本年薪标准及非专职监事年度补贴标准的议案》 | 一致同意《关于确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基本年薪标准及非专职监事年度补贴标准的议案》 | - |
2024年4月8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业绩考核评价结果的议案》 | 一致同意《关于确定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业绩考核评价结果的议案》 | - |
2024年4月12日 |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确认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得薪酬的议案2.关于提议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一致同意《关于确认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得薪酬的议案》。一致同意将《关于提议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4年12月23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2024年度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奖励方案的议案》 | 一致同意《关于确定2024年度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奖励方案的议案》。 | - |
4.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2月6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拟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 一致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拟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4年4月12日 |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的发展情况讨论与分析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3.关于制定公司《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的发展情况讨论与分析的议案》。一致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4年7月15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 一致同意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 | - |
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2024年10月18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大顶铁矿露天开采项目基建期施工总承包合同并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 一致同意将《关于调整大顶铁矿露天开采项目基建期施工总承包合同并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独立董事黄桂莲女士、周荣先生、刘庆伟先生在各自任职期间内均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不存在缺席的情形,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在公司的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建议,得到公司重视及采纳,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公司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的要求,制定了相对完善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通过网站互动平台、现场接待、电话、电子信箱、传真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以及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涉及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情况作了登记备案。
三、2024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目前明珠矿业拥有一条年处理量300万吨1215制石生产线、一条年产60万吨机制砂生产线和一条年产350万吨砂石综合利用生产线,明珠矿业砂石的销售范围将由河源、惠州等区域扩展到东莞、深圳、广州等区域,2024年,明珠矿业全力拓展砂石销售渠道,积极调整砂石的销售模式,但受房地产建筑业需求下滑明显、基建项目开工减少、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本报告期明珠矿业砂石的销售单价同比下降14.31%,销售毛利率同比降低了8.45个百分点。
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明珠矿业通过公开拍卖方式购买标的物“广东省连平县大顶矿区矿
山头矿段1号排土场、1个临时排土场、露天采场西部铁矿回采及过境公路改道、采场现开采铁矿产生的石料资源”。2023年7月4日,明珠矿业在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挂牌交易活动中,以成交总价人民币11,531.28万元顺利竞得标的物。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家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有关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政法〔2013〕120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一〔2013〕143号)文件规定,边坡高度200米及以上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需由国家应急管理部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明珠矿业大顶铁矿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涉及边坡高度270多米,大顶铁矿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需提交到国家应急管理部矿山安全监察局进行审查。为了实现大顶铁矿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确保安全顺利通过审查,明珠矿业聘请了国内黑色冶金矿山行业最大的设计单位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编制大顶铁矿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方案、国内矿山安全和设计方面的权威机构北京国信安科技术有限公司对大顶铁矿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方案进行预评价。
2023年12月15日,河源市应急管理局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授权,组织专家对大顶铁矿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方案进行了审查,专家组出具了《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大顶铁矿露天开采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设计审查专家组意见》。大顶铁矿露天开采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项目已于2024年1月23日由河源市应急管理局批复同意。
根据设计单位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大顶铁矿露天开采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方案,大顶铁矿露天开采项目基建期剥离物约880万立方米,项目主要包括:穿孔、爆破、土石方开挖、铲装、运输、堆排及相关安全设施建设维护;安全设施主要有:开拓道路施工、截排水沟、排水系统、车档、边坡在线监测设施、拦挡坝、照明、安全警示标志等,属于采场新建项目。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要求,该项目需委托具有矿山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以上的矿山承包施工单位施工,且同时需具备较强的施工经验及组织施工能力。
为了尽快推进大顶铁矿露天开采项目基建工程施工工作,依据上述相关监管要求以及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明珠矿业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经过4轮谈判,选出福建高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基建期建设施工方,基建期施工总承包暂定合同价格为人民币190,684,600.00元,采取综合单价包干的合同价格形式进行结算。2024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拟签订大顶铁矿露天开采项目基建期施工总承包合同的事项。签订合同后,2024年2月21日明珠矿业扩帮基建期工程动工建设,2024年12月底已采出新矿。目前,扩帮基建期工程已于2025年3月31日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包括南北部运输道路、南部558m台阶标高以上、北部666台阶标高以上,采剥总量约806.6万立方米(约2108万吨),明珠矿业正在组织扩帮基建期工程的验收,明珠矿业大顶铁矿露天开采项目基建期建设工程完成后,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对公司完成基建期工程建设后的经营业绩产生有利影响。
同时,广州总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寻找科技创新领域投资标的,对相关标的公司做出深入分析,建立产业关系,获取产业资源,搜寻、筛选、评估、储备符合战略投资的项目,与行业以及投资业界保持良好关系,密切关注业界投资动向,通过与战略投资者、合作方共同投资等形式协同内外部资源,努力培育发展公司第二主业,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未来发展战略及计划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发扬“团结、务实、拼搏、创新”的企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诚信勤勉、稳健发展”的经营理念,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资源夯实公司主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紧抓精益化管控,持续提升强化明珠矿业的业务经营管理能力。按照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整治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打造绿色矿山。公司将继续利用大顶矿区固废矿渣等加工生产碎石和机制砂,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时,广州总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积极寻找科技创新领域投资标的,对相关标的公司做出深入分析,建立产业关系,获取产业资源,搜寻、筛选、评估、储备符合战略投资的项目,与行业以及投资业界保持良好关系,密切关注业界投资动向,通过与战略投资者、合作方共同投资等形式协同内外部资源,努力培育发展公司第二主业,
力争培育第二主业取得突破,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未来在公司战略和投资委员会、经营班子和控股子公司经营班子三级战略管理架构下,进一步建立完善战略管理体系,加强战略实施和控制,提升战略执行力,确保达成战略目标,以更好的经营成果回报公司的全体投资者。
(二)2025年经营计划2025年,公司将继续集中主要资源聚焦矿业主业发展,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资源夯实公司主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将督促明珠矿业积极拓展砂石市场销售,围绕2022年-2024年盈利预测目标缺口情况和2021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制定的2025年度盈利预测目标,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生产、销售计划和全面预算,为实现2025年生产销售150万吨铁精粉的经营目标,明珠矿业将主要采取如下措施:充分调动技术人员积极性,加强采矿、配矿管理,确保入选原矿合理搭配,提高选矿产量;制定了采矿、配矿管理与选矿产量挂钩的奖励措施,产量越高相关技术人员奖励越多,让相关技术人员人人关心采配矿、人人关注选矿产量;充分调动选矿厂全体员工生产积极性,制定了对选矿厂生产班组之间实行劳动竞赛奖励办法和年度超产奖励措施,班组与班组每月比设备运转率、比产量,每月评选先进班组进行奖励,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生产氛围,同时,实行年度超产分级(台阶式)奖励,使全体员工齐发力,共同想办法提高选矿产量;针对选矿厂球磨能力不足,计划对选矿流程进行优化改造,增加磨前抛废,提高入磨品位,在不影响现有流程生产的情况下,适当增加磨矿设备,提高选矿产能。明珠矿业将紧抓精益化管控,持续提升强化明珠矿业的业务经营管理能力,加快推进大顶铁矿露天开采项目基建期建设工程项目验收和生产期工程施工工作落实,全力以赴努力完成2025年度的经营目标。同时,公司将加快推进盘活“怡景花园”抵债资产的销售和出租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损失,密切跟进“鸿贵园”诉讼项目案件的进展情况,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加大“经典名城”、“泰宁华府”、“弘和帝璟”和“联康城”项目判决资产的处置、回收力度,争取最好的执行结果,最大限度降低损失,保护上市公司利益。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积极寻找科技创新领域投资标的,搜寻、筛选、评估、储备符合战略投资的项目,对相关标的公司做出深入分析,努力培育发展公司第二主业,力争培育第二主业取得突破,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特此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议案3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2024年度,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2024年,监事会严格履行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审批决策程序,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其中定期监事会会议3次,临时监事会会议3次,决议事项共20项。会议在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所有表决事项知情。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1 | 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4年2月7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拟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
2 |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4月23日 | 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关于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二、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五、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六、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七、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其他应付、预收款项的议案八、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九、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十、关于公司2023年度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十二、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十三、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3 | 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 | 2024年7月15日 |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会议 | 三、关于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
4 |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8月27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5 | 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大顶铁矿露天开采项目基建期施工总承包合同并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
6 |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检查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有计划、有重点地检查各项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听取公司及相关部门定期报告编制情况的汇报,不断加强对公司财务、经营业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监督实效。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公司转让、投资和出售资产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等有关要求,对公司股权转让、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方面,进行合规性的监督:
公司2021年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包括资产出售与资产购买两部分。公
司向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城投”)出售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运公司”)92.00%的股权,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明珠矿业购买大顶矿业经营性资产包,上述资产出售与资产购买的实施互为前提条件。2021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此次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相关的议案;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此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截至2022年2月11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资产交易已完成交割,详见公司2022年2月12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报告书》。2022年2月15日,明珠矿业已办理完成大顶铁矿采矿权变更登记,并取得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29)。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手续均已经办理完毕。
兴宁城投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公司已分别在2022年6月29日、2022年12月29日、2023年6月29日、2023年12月29日、2024年6月28日、2024年12月30日收到兴宁城投支付的共147,731.857万元股权转让款(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91、临2022-148、临2023-047、临2023-100、临2024-044、临2024-082),兴宁城投完成了全部转让款项的支付。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手续均已经办理完毕。交易实施过程中均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之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有助于调整上市公司资产结构、提高盈利能力。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阅并发表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利安达审字【2025】第0227号)。
监事会充分尊重并同意《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会计师的意见。
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改善公司治理情况,完善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八、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的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内幕信息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
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在定期报告、重大事项披露等敏感时期,努力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并严格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九、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认真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本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5年,监事会将勤勉履行监事会职责,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从切实保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出发,忠于职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以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为核心,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能力,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时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及其程序的合法、合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拓宽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以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责任与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议案4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429,862,361.68 | 682,367,519.07 | -37.00 | 935,249,472.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507,477.31 | 154,280,100.40 | -96.43 | 295,866,237.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3,406,051.15 | 153,354,056.49 | -78.22 | 260,018,643.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65,269.10 | 15,956,461.26 | -163.08 | -168,902,740.55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768,216,515.59 | 3,155,565,792.52 | -12.28 | 3,656,841,039.21 |
总资产 | 3,282,775,481.06 | 3,778,721,676.60 | -13.12 | 4,172,145,883.71 |
二、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506,186,548.93 | 15.42 | 319,202,953.11 | 8.45 | 58.58 | 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派发现金红利同比减少、赎 |
回上年购买的理财产品及新增大股东现金分红留质款所致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6,303,029.94 | 1.11 | 146,926,881.43 | 3.89 | -75.29 | 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赎回上年购买的理财产品所致 |
应收票据 | 27,800,000.00 | 0.85 | 117,311,781.48 | 3.10 | -76.30 | 主要是本报告期明珠矿业期末已贴现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应收账款 | 59,835,413.94 | 1.82 | 33,036,660.38 | 0.87 | 81.12 | 主要是在2024年第三季度矿价连续下跌的情况下策略性减少铁精粉销售导致2024年12月份明珠矿业铁精粉销售量同比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3,163,349.26 | 0.08 | -100.00 | 主要是2024年12月底未贴现应收票据同比减少所致 | ||
预付款项 | 6,266,047.40 | 0.19 | 2,874,070.96 | 0.08 | 118.02 | 主要是本报告期采购预付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1,916,813.57 | 0.36 | 19,667,616.16 | 0.52 | -39.41 | 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保证金及押金、往来款同比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71,134,058.63 | 12.47 | -100.00 | 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按合同约定收回最后两期 |
城运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1,294,760,704.26 | 39.44 | 1,344,857,776.38 | 35.59 | -3.73 | 主要是本报告期对六个共同合作投资项目计提减值损失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15,290,656.04 | 18.74 | 632,174,481.63 | 16.73 | -2.67 | 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对参股企业确认了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在建工程 | 106,375,817.61 | 3.24 | 不适用 | 主要是本报告期明珠矿业增加扩帮工程项目支出所致 | ||
使用权资产 | 669,787.40 | 0.02 | 2,009,362.40 | 0.05 | -66.67 | 主要是本报告期计提使用权资产折旧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72,008.30 | 0.00 | 283,965.14 | 0.01 | -74.64 | 主要是本报告期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
短期借款?? | 118,157,673.01 | 3.60 | 229,384,057.41 | 6.07 | -48.49 | 主要是本报告期银行借款及已贴现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及利息减少所致 |
应付账款 | 75,996,762.80 | 2.32 | 42,044,508.57 | 1.11 | 80.75 | 主要是本报告期明珠矿业应付扩帮工程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5,842,633.67 | 0.18 | 8,993,677.46 | 0.24 | -35.04 | 主要是本报告期明珠矿业预收客户货款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25,923,058.41 | 0.79 | 40,704,315.29 | 1.08 | -36.31 | 主要是本报 |
告期第四季度明珠矿业应交企业所得税同比减少所致 | ||||||
其他应付款 | 201,617,209.57 | 6.14 | 152,029,930.04 | 4.02 | 32.62 | 主要是本报告期应付股利(现金分红留质款)增加所致 |
其中:应付股利 | 146,819,511.80 | 4.47 | 97,222,934.39 | 2.57 | 51.01 | 主要是本报告期应付股利(现金分红留质款)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27,859.19 | 0.06 | 59,280,966.73 | 1.57 | -96.75 | 主要是本报告期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银行长期借款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647,162.94 | 0.02 | 1,062,584.21 | 0.03 | -39.10 | 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因预收货款产生的待转销项税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租赁负债 | 828,023.88 | 0.02 | -100.00 | 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支付租金所致 |
三、经营状况及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29,862,361.68 | 682,367,519.07 | -37.00 |
营业成本 | 198,780,333.92 | 214,724,712.78 | -7.43 |
财务费用 | -12,633,234.11 | -29,895,096.00 | 不适用 |
其中:利息费用 | 7,380,359.18 | 15,229,101.12 | -51.54 |
利息收入 | 1,162,703.01 | 2,782,815.29 | -58.22 |
其他收益 | 242,607.47 | 355,081.33 | -31.68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627,851.49 | -3,069,118.07 | 不适用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7,656,378.58 | -92,980,173.96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991,009.45 | -3,139,557.73 | 不适用 |
营业外收入 | 331,687.43 | 8,430,064.80 | -96.07 |
营业外支出 | 35,422,303.72 | 41,092,326.09 | -13.80 |
所得税费用 | 47,216,156.58 | 108,399,064.17 | -56.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65,269.10 | 15,956,461.26 | -163.0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6,103,364.85 | 183,407,945.09 | 181.4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8,983,944.49 | -203,683,456.70 | 不适用 |
主要项目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7%,主要是受明珠矿业尾矿库安全隐患整改导致铁精粉停产、2024年广东省雨季持续时间长、现有露天境界设计范围内的所剩的铁矿石储量不多、采矿和选矿的难度加大等多重因素影响,本报告期明珠矿业铁精粉的产销量同比下降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7.43%,主要是本报告期明珠矿业铁精粉产销量同比下降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回城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款摊销相应的未确认融资收益同比减少所致。
利息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利息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1.54%,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利息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58.22%,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1.68%,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到个税扣缴手续费返还同比减少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对广东鸿图股票投资因股价下跌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因出售理财产品将上年理财产品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结转到投资收益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55,323,795.38元,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六个共同合作投资项目的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计提的抵债房产-怡景花园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96.07%,主要是上年对应付往来款项进行了清理,对部分账龄5年以上、无法联系到债权人等无法
支付的应付款项进行了核销并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无此项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13.8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计提投资者索赔同比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6.44%,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利润总额同比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63.08%,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明珠矿业铁精粉的销量和销售单价同比下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81.4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到期赎回理财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银行借款、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票据贴现金额同比减少及股票回购支出、归还的银行借款同比增加所致。
特此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议案5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507,477.31元,其中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矿业有限公司2024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人民币113,457,036.5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25,691,857.6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68,153,851.69元。
综合考虑公司行业特点和发展现状,经董事会审议,公司现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现金红利(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94,408,089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41,848,868股,即以652,559,221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1.00元现金红利(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255,922.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该利润分配方案待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以上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五月十五日
听取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黄桂莲、周荣、刘庆伟分别编制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