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2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 年7 月28 日~2027 年7 月27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亿元~1.5亿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89.43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27%
累计已回购金额 1,195.6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6.08元/股~6.46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27 日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 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含),回购价格为 不超过人民币10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12 个月。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 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7 月28 日披露的《广东明珠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2026-04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 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6 年7 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894,300 股,占公司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694,408,089 股)的比例约为0.27%,占公司总股本(注销前次 回购股份46,090,968 股后总股本648,317,121 股)的比例约为0.29%,成交的最低价为 6.08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为6.46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1,956,430.84 元(不含交 易费用)。
截至2026 年7 月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894,300 股, 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总股本(694,408,089 股)的比例约为0.27%,占公司总股本 (注销前次回购股份46,090,968 股后总股本648,317,121 股)的比例约为0.29%,成交的 最低价为6.08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为6.46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1,956,430.84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 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