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27 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7 月28 日披露的《广 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 书》(2026-04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现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 日(即2026 年7 月27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 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占总股本比例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号
(%)
1 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 109,128,041 15.72
2 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 58,196,720 8.38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46,090,968 6.64
专用证券账户
4 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 27,819,608 4.01
5 刘学听 13,730,000 1.98
6 罗永鸿 4,820,600 0.69
7 王国辉 3,850,516 0.55
8 李文新 3,146,000 0.45
9 黄国华 3,080,000 0.44
1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427,428 0.35
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此公司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无限售条 件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5 日